教學研究保護師生權益 社工所潘淑滿教授談研究倫理

教學研究保護師生權益 社工所潘淑滿教授談研究倫理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教師專業發展組
發佈時間: 2022-06-10 19:55:34

教育部自107年度起推動「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為使教師更加理解計畫的倫理審查,臺師大教學發展中心特別規劃「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倫理主題演講」,與研究倫理中心合作辦理,6月8日邀請臺師大社工所教授兼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潘淑滿教授,分享大學校園教學實踐的研究倫理判定原則及實務操作方法。

演講中,潘教授特別提到,非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的對象較多元,但盡量避免以自己的學生為研究對象,然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需要以教授班級學生為研究對象,主要是因這是常規性課程,而非為了研究而設計課程。藉由在教學環境進行教學評量測試或教學技巧成效的評估,以達到在教學情境中透過課程的設計來精進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效。

潘教授具體且詳細的說明判定原則,並建議教師們可先行判斷自己的研究是否須送研究倫理審查,依照教學實踐計畫類型,分為「人體」研究和「非人體」研究,研究參與者所受之風險高低,審查類別也有所不同,例如:免除審查、微小風險審查及一般審查。

她也強調,學術研究要謹守倫理規範,根據人體研究受試者保護計畫(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Program, HRPP),研究者在進行研究前,需完整告知研究參與者相關資訊,並讓其有自由意願決定是否參與,並隨時有權退出,且不會影響修課權益。

潘教授提醒,研究進行前教師一定要在課堂上公告周知,研究期間也必須不斷告知學生相關權益,保護雙方權利。另外上課期間避免對學生造成干擾,作業評分務必做到不可辨識,盡量讓研究設計在公平公正狀態下施行。至於如何做到匿名評分,潘教授建議可委託課堂助教執行匿名作業。

潘教授不僅提供學術上審查的意見,在研究實務上也給予教師們明確的做法,解決教師們心中的疑惑,並在最後強調,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是一項良好的資源,能夠讓教師重新省思多年來在教學場域方法是否有成果,進而改變教學作法,歡迎教師踴躍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一同改善教學現場,提升課程品質。(撰文:校園記者藝史所吳宥葳 / 編輯:黃樂賢 / 核稿:胡世澤、教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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