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慧(生成式 AI)融入專業教學

生成式人工智慧(生成式 AI)融入專業教學

一、簡介

為鼓勵本校各教學單位將生成式人工智慧融入專業教學,於課堂上引導學生進行專題規劃與實作,以培育學生能將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運用於解決領域專業問題,於113學年度訂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動生成式人工智慧融入專業教學補助要點」。

*相關法規、申請書、成果報告等檔案文件請於網頁最下方下載。

二、補助說明與相關事項

(一) 申請對象及申請方式:

1. 申請對象:以教學單位為補助對象,由單位主管擔任主持人統籌計畫申請,組成教師社群規劃,授課教師撰寫個別課程計畫,負責授課事宜。申請時應詳細閱讀與遵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成式 AI 之學習應用及參考指引」,並確實遵守人工智慧倫理。
2. 專業教學範圍:教學單位至少三門以上課程,教師教學時融入生成式人工智慧的運用,其中一門課程必須為「全英語授課」課程、一門課程引導學生進行專題。
3. 申請時間:應於11月底或4月底前提交「推動生成式人工智慧融入專業教學補助申請書」(簡述計畫目標與構想、實施規劃、預算編列等)。
4.申請資料:將核章之申請書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icchiang@ntnu.edu.tw),各教學單位限提一案。

(二)申請流程:

1. 請依公告期限填妥計畫申請書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2. 經審查會議後公告補助名單與金額,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三)審查原則:

1. 包含課程與教學創新度、學生習受益程度、授課教師團隊組成狀況及課程 與教學可行度等4大向度。
2. 審查及補助標準請參閱本校「推動生成式人工智慧融入專業教學補助要點」。

(四)計畫期程及經費補助:

1. 計畫執行期間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
2. 每案補助上限為15萬元。
3. 經費補助以業務費為限,實際補助之項目如計畫申請書所示。
4. 請於經費支用後10日內,將單據憑證依本校經費核銷程序,擲送主計室辦理核銷。至遲應於計畫期程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所有核銷作業。

(五)計畫成果:

1. 課程實施期間,應辦理同儕觀課,邀請教師參加。
2. 參與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並同意授權錄影、錄音或其他分享使用。
3. 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及同儕觀課紀錄,本中心得將成果報告集結成冊,進行非營利或教學發展目的之推廣。
4. 繳交之成果報告書,得由本中心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並提供審查意見予教學單位作為未來課程精進方向之依據。

(六)當學期申請資訊:

§ 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動生成式人工智慧融入專業教學補助」申請資訊:
1. 申請期間:114年3月17日至4月30日
2. 補助期間: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
3. 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填具申請書簽章後電子檔逕寄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icchiang@ntnu.edu.tw,申請書下載(連結),如有疑問請來信或致電詢問。(若繳交PDF檔案,請另提供可編輯文字檔以利作業。)
4. 審查結果預定於114年7月公告。

如獲補助應如期完成各項作業,應於計畫執行當學期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並須於計畫結束1個月內完成所有核銷作業及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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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怡君 組員
02-7749-1887
icchiang@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