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精進創新

一、簡介

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從事教學精進與創新,以及組成教師專業社群,提升教學品質,97學年度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教學精進與創新作業要點」,而為加強鼓勵教師形成社群,於98學年度將要點修改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作業要點」,增列教師得組成專業社群提出計畫申請(社群計畫主題可包含製作或編輯新教材、研發與實驗新教學方法、研發與實驗新教學技術、教學網站之建置與維護、研發與實驗新數位教學平台、研發新教學軟體、研發與實驗新學習評量方法與工具、特定科目的教學精進實驗、及其他教學相關問題改進等),主題多元,內容豐富,含括教學精進與創新之各層面。後相關補助內容併入本校「教師教學專業發展辦法」中,原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109學年度,教學發展中心重新訂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要點」,針對申請資格及方式、申請流程、審查原則、計畫期程及經費補助、計畫成果等項目詳列相關規定,並加強計畫成果之成效。112學年度,針對教師專業社群之成員組成規定修改加強,教師專業社群應由四位以上教師組成,且成員須包含二位以上本校教師。

*相關法規、申請書、成果報告等檔案文件請於網頁最下方下載。

二、申請說明與相關事項

(一)申請資格及方式:

  1. 申請資格:凡本校專任教師得以個人專業社群名義提出。教師專業社群應由四位以上教師組成,成員須包含二位以上本校教師,並由一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應負責規劃、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
  2. 申請時間:每學年兩次,五月中旬及十一月中旬前提出申請,審查結果分別於每年七月及一月公告
  3. 申請資料:申請者需於規定時間內提出計畫書;如已受本要點補助一次以上者,於再申請時,須檢附前次補助計畫執行成果報告。

(二)申請流程:

  1. 教師個人或各社群召集人請依公告期限填妥計畫申請書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2. 經審查會議後公告補助名單與金額,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召集人。

(三)審查原則:

  1. 每人或專業社群以每學期提出一案為限,須完成前案後始得提出新案。(※計畫應完成結案,尚在執行期間的計畫不在此限。)
    個人計畫同一課程以補助一次為限
  2. 審查及補助標準請參閱本校「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要點」。

(四)計畫期程及經費補助:

  1. 計畫執行期間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
  2. 補助件數及經費視當學年度預算而定,每案補助額度,個人最多萬元為限、專業社群最多七萬元為限。
  3. 經費補助以業務費為限,實際補助之項目如計畫申請書所示。
  4. 請於經費支用後10日內,將單據憑證依本校經費核銷程序,擲送主計室辦理核銷。至遲應於計畫期程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所有核銷作業。

(五)計畫成果:

  1. 專業社群計畫於期程內需至少辦理五次社群活動,每次活動應填寫活動紀錄並拍照,於成果報告內呈現活動內容。
  2. 獲補助之教師及社群應於計畫執行當學期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且另應參加其他任一場本中心辦理之教師教學成長相關活動
  3. 本計畫於結案後,應公開分享計畫成果。受補助教師或社群將受邀參與本中心成果發表會、研討會、工作坊等活動,分享過程將拍攝成開放式課程。
  4. 計畫成果報告之計畫具體成果應與計畫申請書所填寫之預期產出結果一致,如有不符或未能達到之情形,應於成果報告中詳細說明理由。
  5. 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應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含成果報告書、照片,或其他相關資料)至本中心。檔案格式應為可編輯文字檔(ODT或DOC),檔名為:學期-計畫主持人姓名。
  6. 本中心得邀請校內外學者專家審查各計畫之成果報告,審查結果將列入下一次申請本項補助計畫之評分依據
  7. 獲補助計畫應如期完成各項作業,如未依規定辦理經費結案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時,本中心停止受理計畫主持人未來三年申請本項補助計畫

(六)當學期申請資訊:

§112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國家語言發展授課新開課程教材補助」申請資訊

  • 申請期間:113年3月5日至4月12日
  • 補助期間:113年2月1日至7月31日
  • 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3年4月12日(星期五),填具申請書簽章後電子檔逕寄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light@ntnu.edu.tw申請書下載(連結),如有疑問請來信或致電詢問。(若繳交PDF檔案,請另提供可編輯文字檔以利作業。)
    ※申請補助之課程應符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授課獎勵實施要點」之獎勵規定。另依據要點第六點:「新開課程之授課教師得另申請教材補助,每門課程教材至多補助新臺幣貳萬元。核撥之教材補助,僅限於該課程使用,不得轉為其他用途,且應於規定期限前檢具合格單據,並依學校程序暨規定辦理經費核銷,未用罄之餘額不得累積沿用。經核定補助者,如因故取消開課,須繳回已請領之款項。」
    ※如獲補助應如期完成經費核銷作業,獲補助之教師應於計畫執行當學期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分享執行成果,並繳交成果報告結案

§113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申請資訊

  • 計畫申請期間:113年4月22日(一)至5月15日(三)
  • 計畫執行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
  • 申請類別:個人/專業社群 [歡迎AI、EMI及國家語言發展授課計畫提出]
  • 審查結果預定於113年7月公告。
  • 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依申請類別填具申請書,簽章後電子檔逕寄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light@ntnu.edu.tw,申請書請於頁面下方下載(版本每學期更新,請勿使用舊版格式),如有疑問請來信或致電詢問。(若繳交PDF檔案,請另提供可編輯文字檔以利作業。)
    ※如獲補助應如期完成各項作業,獲補助之教師及社群應於計畫執行當學期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且另應參加其他任一場本中心辦理之教師教學成長相關活動,並須於計畫結束1個月內完成所有核銷作業及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結案。

三、補助情形與成果發表

補助名單公告

本中心自97學年度開始辦理本計畫之補助,補助情形彙如下表:

 年度 申請件數   補助件數
 97學年度 53 47
 99學年度 46 35
 100學年度 38 36
101學年度 48 38
102學年度 57 48
103學年度 43 29
104學年度 47 39
105學年度 45 38
106學年度 36 35
107學年度 46 44
108學年度 63 58
109學年度 58 53
110學年度 42 42
111學年度 32 32
112學年度 48 48
 合計 702 622
 
 
 
 
 
業務聯絡人:
聯絡人姓名:蔡珮嘉小姐
校內分機:1891
E-mail:light@ntnu.edu.tw
檔案下載與相關連結:
教師教學專業發展實施辦法20220323修訂
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要點20240311修訂
Regulation for th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Faculty Instruction(20220323)
Directives Governing Subsidy for Enhancing Teaching Innovation and Community of Practice(20240311)
112-2個人計畫_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成果報告-計畫主持人姓名-20231013
112-2專業社群_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成果報告-計畫主持人姓名-20231013
112-2 (Individual Project) Achievement Report (Spring Semester 2024)
112-2 (Community of Practice) Achievement Report (Spring Semester 2024)
112-2補助教學精進計畫-國家語言發展授課新開課程教材補助申請書20240219
113-1個人計畫_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申請書-20240326
113-1專業社群_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申請書-20240326
113-1個人計畫_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成果報告-計畫主持人姓名-20240326
113-1專業社群_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成果報告-計畫主持人姓名-20240326
113-1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執行同意書-20240326[通過後繳交]
113-1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經費預算表-20240326[通過後繳交]
113-1 (Individual Project) Application (Fall Semester 2024)
113-1 (Community of Practice) Application (Fall Semester 2024)
113-1 (Individual Project) Achievement Report (Fall Semester 2024)
113-1 (Community of Practice) Achievement Report (Fall Semester 2024)
113-1 Execution Agreement (Fall Semester 2024) [Submit when approved]
113-1 Appropriation Budget (Fall Semester 2024) [Submit when appro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