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研究不踩線 保護研究參與者權益

教學研究不踩線 保護研究參與者權益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教師專業發展組
發佈時間: 2021-05-19 16:01:05

教育部為落實教學創新、強化學校培育人才任務,自107年度起推動實施「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本次演講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為因應教師們越來越多對於教學實踐研究之研究倫理需求,特別為有意申請或是目前正執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本校教師規畫辦理之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知能成長研習。

學術研究首重真實且合乎倫理規範,而研究倫理作為學術研究的根本要求,可謂是研究基石,也避免不當爭議傷及研究人員專業形象。教學發展中心於5月6日邀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的前主委、衛教系李思賢特聘教授,以「教學現場之研究倫理考量」為題,促進本校師生對教學研究相關倫理議題之認識,強調研究過程應顧及參與者權益。

李思賢教授從「身體、心理與社會健康」、「自主權」、「隱私權」、「正義」等四項觀點,解析研究中可能牽涉哪些研究參與者的權利及利益。他也強調,「教學現場的研究,最重要的不是知情同意書的那份文件,而是參與者同意的過程。而共學共長才是讓受試者自主參與的關鍵。」

教學現場中的研究除了要事先取得研究參與者同意,李思賢教授也認為必須去衡量實驗的風險與利益,盡量避免「搭便車現象」,試著調節研究參與者間的承擔風險,對研究參與者傷害最小,並兼顧研究負擔與成果之公平分配,以保障研究參與者之權益。他也提到,研究者本身要能夠以參與者立場思考,包含此研究為參與者帶來的利益、風險。由於研究須謹慎執行,如有缺失則必須繳交「偏差行為報告」,提出改善方案,也提醒研究者研究倫理的原則。

李思賢教授被問到,教師已經在公開場合向學生說明教學實驗的參與,不會影響學業成績,但還是很難完全解決學生疑慮,讓學生打從心底自主擔任實驗受試者。李思賢教授回覆過去自身經驗,他將同意書放在線上平臺,一切人員參與都由助教處理,進行不接觸的單盲實驗,就能確保研究人員(教師)不影響參與者(學生)的心理。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是教育部補助計畫,協助教師為提升教學品質、促進學生成效,以教育現場或文獻資料提出問題後,透過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或引入教具、科技媒體運用等方式,採取適當之研究方法及評量工具來檢證成效。另本校研究倫理中心有提供研究計畫倫理審查與相關諮詢服務,若教師未取得任何研究計畫經費補助,欲自費執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中心亦提供審查費補助申請。如教師們對於研究倫理有任何疑問,歡迎向研究倫理中心洽詢。最後,教學發展中心誠摯地歡迎教師們踴躍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進行教學現場的研究與改變,創造更佳的教學環境。(撰文:校園記者公領111廖敏涵 / 編輯:黃樂賢 / 核稿:胡世澤)

教學發展中心林子斌主任頒發感謝狀予李思賢教授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相關資訊可參考以下連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簡介與申請說明https://reurl.cc/7yG2dy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官網 https://tpr.moe.edu.tw/index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