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整課程計畫

當期徵件資訊              何謂總整課程模組             總整課程成果展演暨補助公告            112-1海報展演


一、當期徵件資訊

 

自108-2學期起,全面實施總整課群模組申請,每個學期初(3月/9月)開放徵件,本期徵件申請資訊如下:

    • 徵件期別:113-2 學期
    • 徵件日期:1139月16() 11月1(截止受理申請
    • 徵件方式:下載「附件2:總整課群模組 補助計畫申請書」,於徵件截止日前填具申請書,將核章後紙本乙份擲交至教發中心承辦人,並寄送電子檔乙份至承辦人信箱。
    • 為配合教育部高教司及本校教育政策之推動,本計畫將於111學年度起進行調整,新增兩大執行項目,分別為:
      1. 總整課程同儕觀課:系所於計畫實施期間需開放至少一堂同儕觀課,並由基礎課程及核心課程
      之授課教師共同組成焦點團體(基礎及核心課程至少各一位教師)到場觀課。
      2. 計畫成果報告審查機制:為有效回饋系所計畫執行效度並精進課程品質,將增設成果審查機制,加入第三方審查回饋,提供系所專業且多元觀點,作為完善課程架構之依據。

二、申請流程說明

    • 111學年度起,因應本校學期週數由18週改為16週,及系所EMI課程等推動,重新全面開放所有系(所)再次申請,歡迎全校有意願申請之系(所)踴躍提出申請!
    • 詳細內容請參閱本頁下方連結「附件2:總整課群模組 補助計畫申請書」。
    • 總整課程以專題或畢業製作課程為重點申請,系所實習相關課程可參考本校職涯中心補助

三、總整線上經驗分享

「大學教育的最後一哩:總整課程的規劃與執行」為本校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林弘昌老師分享過去執行總整課程的經驗與建議,以科技系的總整課程—大四開設之「製造科技」規劃為例,考量如何運用大學一年級到三年級所學,高年級課程更需思考到針對大四學生應用與整合的規劃,而「製造科技」的總整課程規劃,便是總結學生過去三年所學,結合實作與專題討論,作為整合性的課程設計。

四、執行成果及成效追蹤

  1. 書面成果報告
    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交「成果報告書」(附件3)與教發中心提供之「總整課程學生專業核心能力評量問卷」。
  2. 口頭成果分享
    需參與教發中心於每學年舉辦一次總整課程成果發表會,並同意授權教務處錄影、錄音或其他分享使用。
  3. 成效追蹤
    該期計畫結束前,教發中心將提供系所總整課程學生評估問卷,供系所施測,以評估成效。若需成效追蹤,請於計畫申請書(附件2)中勾選。
  4. 成效追蹤報告
    系所可以申請「總整課程核心能力歷年評量分析報告書」-教發中心將提供系所總整課程學生評估問卷,供系所追蹤相同課名之總整課程3次,完成後續追蹤1+3次(當期計畫施測1次,後續追蹤施測3次),中心將製作報告書,供系所參考。若需此報告書,請於計畫申請書(附件2)中勾選。

五、總整課程FAQ

Q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何要補助總整課程?
A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提升本校教學品質,鼓勵各學系(所)檢視課程架構及評估學生學習成效,規劃總結性整合式課程(Capstone Course,以下簡稱總整課程)。


Q2:總整課程補助計畫可申請的對象為何?
A2:總整課程補助對象以系(所)為單位,由系(所)主任擔任主持人統籌計畫申請,授課教師撰寫個別課程計畫,負責授課事宜。


Q3:總整課程補助計畫申請時間?
A3:每年3月及10月接受申請,學期初不定期辦理徵件說明會,並以EDM及信件轉知各系所主管與助教。


Q4:總整課程補助計畫期程?
A4:計畫期程可申請一學期,視該申請課程性質,亦可申請至一年(二學期)。


Q5:總整課程授課方式及時數如何計算?
A5:學系(所)可依需求規劃一位或兩位教師授課。若安排2位以上教師授課,授課方式有兩種:一為共同授課,即教師同時出席課堂授課,依據總整課程補助要點可核發相同授課時數給2位共授教師,共授教師可有兩位;另一為合作授課,學系可依教師授課時數比例計算鐘點給合授教師,合授教師可為2位以上。
※ 有關教師授課時數規定或上限,請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辦理。


Q6:總整課程為必修課程嗎?
A6:依據總整課程補助目的,為鼓勵各學系檢視課程架構及評估學生學習成效,提出申請的總整課程可為選修或必修課程。


Q7:總整課程補助的經費項目有哪些?
A7:經費項目包括講座鐘點費、臨時人員工讀費、誤餐費、國內差旅費、印刷裝訂費、稿費及雜費,不含人事費及資本門(設備費),最高補助上限為15萬元整。
※ 經費編列時,若有競賽獎金,需於預算編列時清楚說明獎金如何分配,再交由教發中心上簽動支經費。另外,不得編列紀念品、禮品或宣導品之經費。但必要頒發之獎品及依國際禮儀致贈外賓之禮品,不在此限。


Q8:總整課程補助的經費各項目可流用嗎?
A8:凡該項目符合本校專款經費的核銷規範,於核定通過的補助金額內之計畫經費皆可以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