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教師教學獎勵開放申請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教師專業發展組
發佈時間: 2020-03-17 11:51:49
發佈時間: 2020-03-17 11:51:49
109年度「教師教學獎勵」選薦作業 開跑
一、依據本校教師教學獎勵辦法辦理。
二、本獎勵作業係遴選本校「教學傑出教師」及「教學優良教師」,分3階段遴選,相關程序及期程如下,自即日起開始辦理:
(一)系所推薦階段:請有意申請教師填妥相關資料後,向系所、僑生先修部、師培學院或通識中心提出申請。各系所請於3月27日(五)前將推薦教師名單送至院(中心)遴選委員會。
(二)院(僑先部、中心)遴選委員會推薦階段:院(僑先部)遴選委員會依各單位建議獎勵人數推薦,師培學院、通識中心須經由「行政單位及校級中心教研人員院級教評會」推薦人選,並請於109年4月27日(一)前將推薦名單擲回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樸103辦公室)。
(三)校遴選委員會決選階段:預計於7月舉行。
有關詳細資訊,請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教師專業發展/教師教學獎勵/辦法說明」,或【按我】點選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