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校如何蒐集及使用您個人資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若您未滿二十歲,應由您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閱讀。

一、機構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蒐集方式:透過個資當事人親送、郵遞、網路傳輸、口頭或其他適當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三、個資當事人得依個資法規定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個資當事人行使上述權利時,須依本校規定驗證確認本人身分後提出申請。若委託他人辦理,須另出具委託書並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校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四、前條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經本校受理後於個資法法定時限內通知請求人准駁之決定。
五、個資當事人應自行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個資當事人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辦理更正。
六、個資當事人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導致無法製作學生證、緊急事件無法聯繫、辦理保險等,將影響學生權益,請特別注意。
七、本校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八、若您對此告知事項之內容有任何疑慮,請聯絡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02)7734-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