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教師教學獎勵作業自即日起開始辦理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教師專業發展組
發佈時間: 2018-01-23 10:20:03
發佈時間: 2018-01-23 10:20:03
一、依據本校教師教學獎勵辦法辦理。
二、本獎勵作業係遴選本校「教學傑出教師」及「教學優良教師」,分3階段遴選,相關程序及期 程如下,自即日起開始辦理:
(一)系所推薦階段:請有意申請教師填妥相關資料後,向系所、僑生先修部、師培處或通識中心提出申請。各系所請於107年2月26日(一)至3月9日(五)將推薦教師名單送至院(處、中心)遴選委員會。若向僑先部、師培處及通識中心申請之教師,請依前開單位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二)院(僑先部、處、中心)遴選委員會推薦階段:院(僑先部、處、中心)遴選委員會依各單位建議獎勵人數推薦,並請於107年4月9日(一)前將推薦名單擲回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樸103辦公室)。
(三)校遴選委員會決選階段:預計於5月中舉行。
三、相關申請
(一)本校教師教學獎勵辦法
(三)107年度教師教學獎勵申請資料格式範例(XX學院XX系XXX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