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家語言發展授課新開課程教材補助」申請資訊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教師專業發展組
發佈時間: 2024-02-20 15:01:11
發佈時間: 2024-02-20 15:01:11
- 申請期間:113年3月5日至4月12日
- 補助期間:113年2月1日至7月31日
- 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3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填具申請書簽章後電子檔逕寄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light@ntnu.edu.tw,申請書下載(連結),如有疑問請來信或致電詢問(校內分機1891蔡小姐)。(若繳交PDF檔案,請另提供可編輯文字檔以利作業。)
※申請補助之課程應符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授課獎勵實施要點」之獎勵規定。另依據要點第六點:「新開課程之授課教師得另申請教材補助,每門課程教材至多補助新臺幣貳萬元。核撥之教材補助,僅限於該課程使用,不得轉為其他用途,且應於規定期限前檢具合格單據,並依學校程序暨規定辦理經費核銷,未用罄之餘額不得累積沿用。經核定補助者,如因故取消開課,須繳回已請領之款項。」
※如獲補助應如期完成經費核銷作業,獲補助之教師應於計畫執行當學期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分享執行成果,並繳交成果報告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