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計畫」申請資訊[113年5月15日(三)截止]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教師專業發展組
發佈時間: 2024-04-18 16:04:53

一、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專業發展實施辦法」及「補助教學精進創新與專業社群要點」辦理。

二、計畫分為個人及專業社群二項類別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計畫申請期間:113年4月22日(一)至5月15日(三)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

三、補助件數及經費視當學年度預算而定,每案補助額度,個人最多六萬元為限、專業社群最多七萬元為限

四、本計畫優先鼓勵新進教師教師社群提出申請,並歡迎AI、EMI及國家語言發展授課計畫,將擇優優先補助。每人或專業社群以每學期提出一案為限,須完成前案後始得提出新案。(※計畫執行後應完成結案,本學期尚在執行期間的計畫不在此限。)

(一)凡本校專任教師得以個人專業社群名義提出。個人計畫同一課程以補助一次為限。教師專業社群應由四位以上教師組成,成員須包含二位以上本校教師,並由一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應負責規劃、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

(二)教師專業社群計畫係補助教師社群進行教學專業探討,讀書會不在補助之列;鼓勵邀請校外教師及高中教師參與社群;EMI或國家語言發展授課教師社群計畫內容可包含同儕觀課、發展學院/系所教材等。

五、獲補助之教師及社群應於計畫執行當學期參加教學發展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且另應參加其他任一場中心辦理之教師教學成長相關活動。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應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至中心。

六、本計畫於結案後,應公開分享計畫成果。受補助教師或社群將受邀參與教學發展中心成果發表會、研討會、工作坊等活動,分享過程將拍攝成開放式課程,提供校內教師於Moodle連結觀看。中心得將成果報告上傳中心網站並集結成冊,進行非營利或教學發展目的之推廣。

七、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前,依申請類別填具申請書逕寄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light@ntnu.edu.tw,申請書及相關規定可於教學發展中心網頁瀏覽及下載,如有疑問請來信或致電詢問(校內分機1891)。

八、相關訊息及申請表下載:
教學發展中心網站/教學發展/教學精進創新 https://is.gd/atw8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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