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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受理申請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學生學習促進組
發佈時間: 2019-02-19 08:41:23
發佈時間: 2019-02-19 08:41:23
為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並鼓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辦理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獎助學生擔任學習課業輔導員,提升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
相關說明
- 申請期程:108年2月18日(一)起至108年3月15日(五)截止,逾期恕不受理。本中心將依經費來源調整通過申請之件數。
- 申請方式:
- 填妥「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表」,核章後於期限內擲交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 課輔員於學期結束前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列印及填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課業輔導學習紀錄」,由課輔員填寫後,再交由指導老師評估及提供建議,送交教學發展中心留存,做為後續獎勵依據。
- 相關表件請至教學發展中心>學習促進>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網頁下載
- 審核結果: 經審核後將於108年3月29日(五)前於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公告通過名單。
聯絡人:教學發展中心 洪昱岑小姐
電話:7734-1892
信箱:ytehung@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