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弱勢學生額外學習機會,透過參與教師開設之課程,並在教師的帶領與教導下學習,提供未來有志從事教師或研究者的弱勢同學申請,藉由參與教師課程、研究或協助教師社群記錄,與教師直接互動,除了瞭解教師研究領域、教學方式,亦可從中反思、試探自己的生涯可能。
申請資格
本校專任教師與經濟或文化處境不利學生(此資格以學務處築夢工程學習方案公告為準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18.php ),每名教師、學生申請案以一例為原則。
申請方式
學期開學一個月內自行下載申請書撰寫,向本中心提出申請。本中心將邀請學者專家二至四人組成小組進行審查,所有申請案經審查後擇優予以補助,審查結果和建議將寄發申請者及其指導教師。
審查標準
- 學生期望學習內容及教師指導方式明確。
- 學生需求與教師需求相呼應。
*本學期晨光學習輔導計畫之申請資格審核由學務處辦理,請有意申請晨光學習輔導計畫的同學,參考及報名學務處築夢工程學習方案(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18.php ),後續會再通知同學是否符合參加晨光學習輔導計畫之資格;建議有意申請之同學可預先準備申請書,待確認資格符合後即可申請。
報名步驟一:
請先至學務處築夢工程學習方案(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18.php )
築夢工程學習方案線上報名時間:(以學務處公布時間為準)
築夢工程學習方案通知錄取時間:(以學務處公布時間為準)
報名步驟二:
學務處築夢工程學習方案確定錄取之同學,請再繳交「晨光學習輔導計畫說明暨相關申請書」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進行審查。
*109-1學期起「晨光學習輔導計畫」申請文件改版,敬請有意申請之同學詳閱新版計畫說明,使用新版申請文件!非新版不予受理。
*109-2 時程:
● 晨光申請書繳交時間:3月15日(一)起至3月19日(五)截止,請於期間內擲交「紙本申請書」,「申請書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luo@ntnu.edu.tw
● 公佈本學期晨光錄取名單:2021年3月23日(二)
● 學生期初交流會議:2021年3月30日(二)
● 教師期中交流會議:2021年4月29日(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