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學獎勵選拔
為獎勵本校教師教學努力及貢獻,並樹立典範以提升整體教學品質,本校於101學年度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教學獎勵辦法」,期望藉由實質獎勵來
肯定教師在教學上的優異表現。教師教學獎勵設有「教學優良獎」和「教學傑出獎」兩項,每年頒發乙次。
「教學傑出獎」得獎者於每年校慶慶祝大會上,公開頒獎表揚,以表本校祝賀及感謝之意。除公開表揚外,且依獎別頒予獎金,「教學優良獎」獎金為新臺幣參萬元整,「教學傑出獎」獎金為新臺幣拾萬元整。此外,本獎勵相關獎項也將納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評鑑準則」,成為免評鑑條件之一種(由於目前教師評鑑準則尚在研擬中,因此,相關內文須待準則公佈後再行公佈)。在遴選程序上,為使流程更為公正嚴謹,分為三個階段:在第一個階段,教師填寫完候選人推薦資料表並檢附相關資料後,可透過系所申請推薦外,也可向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或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提出申請(若申請前二學期曾教授教育專業課程或通識課程之教師);第二階段為院(處、中心)遴選委員會遴薦階段,選出「教學優良獎」得獎人建議名單與「教學傑出獎」候選人;第三階段為校遴選委員會決選階段,決定「教學優良獎」得獎人並遴選出「教學傑出獎」教師得獎人。
教師教學獎勵審查項目包括「學生課程意見調查結果」、「學生學習成效」、「教學投入(各科目學分數乘以選課人數後之加總)」、「教學改進與創新」、「教材、教學媒體或教法研發」、「數位資源或教學平台運用」及「其他重大教學優良事蹟」。須注意的是,若教師申請為教學優良獎候選人,僅需提供前一年資料;若申請教師有意願被推薦為教學傑出獎候選人,則需提供前三年之資料。
為擴大表彰年度教學優良與教學傑出教師對教學之貢獻與付出,本中心外牆設置榮譽榜,以作為本校師生之典範。另外,為使教學優良與教學傑出教師擔負經驗傳承、提攜後進之重責大任,本中心另會安排專訪、講座分享、製作專書等事宜,讓本校的優質教師引領教師傳承教育大業。
歷屆教學傑出獎獲獎教師
102學年度當選名單
服務單位 | 當選人 |
---|---|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 陳慧娟講師 |
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 | 王麗雲副教授 |
英語學系 | 陳純音教授 |
機電科技學系 | 陳順同教授 |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 張素貞副教授 |
101學年度當選名單
服務單位 | 當選人 |
---|---|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 陳慧娟講師 |
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 | 王麗雲副教授 |
英語學系 | 陳純音教授 |
機電科技學系 | 陳順同教授 |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 張素貞副教授 |
教學卓越教師選拔(停止辦理,並自101學年度起併入教師教學獎勵選拔)
為肯定本校教師教學辛勤與成效,鼓勵教師追求教學卓越,進而增進學生學習成效,本校於97學年度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選拔教學卓越教師要點」,期望藉由實質獎勵來肯定教師在教學上的傑出表現。在選拔作業上,為使流程更為公正嚴謹,「連續三年教學評鑑成績PR值≧90」教學優異的教師候選人,須經系所相關會議推薦,並經教務處、人事室、資訊中心及教學發展中心分別檢核候選人資格,再由校內外專家學者所組成之「教學卓越教師選拔小組」,選出年度教學卓越教師。
候選教師所提供的備審資料可包含教學改進之相關作為、教學準備與教材製作、教學方法論述及成果、提升教學知能之努力與心得、教學服務及其他教學方面等面向。同時,配合本校發展教學評鑑常模,評審小組得以參酌候選教師三學年內教學評鑑分數在全校、學院內及學科類別內的PR值。行政支援方面,則請資訊中心協助開設「選拔小組專用帳號」,以利候選人得以授權部分課程供評審登入瀏覽參閱,作為教學歷程及成果之補充與佐證。
獲得系所推薦之教師無論獲獎與否,均頒予獎狀,以肯定其教學成效。至於獲獎教師,則受予獎盃乙座及獎勵金新臺幣10萬元整,於每年校慶慶祝大會上,公開頒獎表揚,以表本校祝賀及感謝之意。為擴大表彰年度教學卓越教師對教學之貢獻與付出,98學年度第2學期更於本中心外牆設置榮譽榜,以作為本校師生之典範。此外,為使教學卓越教師擔負經驗傳承、提攜後進之重責大任,本中心另會安排專訪、講座分享、製作專書等事宜,讓本校的優質教師引領教師傳承教育大業。
歷屆教學傑出獎獲獎教師
102學年度當選名單
服務單位 | 當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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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 陳慧娟講師 |
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 | 王麗雲副教授 |
英語學系 | 陳純音教授 |
機電科技學系 | 陳順同教授 |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 張素貞副教授 |
101學年度當選名單
服務單位 | 當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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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 陳慧娟講師 |
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 | 王麗雲副教授 |
英語學系 | 陳純音教授 |
機電科技學系 | 陳順同教授 |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 張素貞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