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可以很不一樣~師徒制學生學習獎勵方案介紹

學習可以很不一樣~師徒制學生學習獎勵方案介紹

發佈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綜合企劃組

本校於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動師徒制學生學習獎勵方案,希望能深化學生專業與教學知能,透過教師提供課程作為學生實作場域,以師徒制(Mentor-Mentee)方式,在教師的教導下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著實期待學生能在老師個別化的指導下,成為他日無論教育界或職場中的良師,也鼓勵學生與教師分享自己的想法與觀點,期能透過此方案,建立共存共榮、教學相長的學習環境。

教學相長,由做中學

本方案為大學生活中難得又深刻之非正式課程學習,藉由獎勵方式鼓勵同學透過參與教師開設課程深化專業與教學知能,可以學習成為一名老師必經歷程,還有機會在實務現場與學生互動。
學生可依自己的興趣決定學習目標,諸如專業知能班級經營、討論帶領、課程設計等知能,老師再依學生撰寫之目標撰寫相對應之指導方式;抑或教師欲從事創新教學,有供學生參與學習之機會,也可以由教師主動尋找學生,一同商討申請,透過對話和討論,提升教學成效。

明訂權益,獎勵學習

為保障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在方案中明訂學生之權益以及教師之職責,並提供相關教學資源。教師對申請學生有指導之義務,須協助學生完成方案,並提供學生教學實作場域,以利學生練習有關深化教學或專業知能之學習活動,且避免與教學實務無關之行政庶務工作。若學生需要額外的教學知能課程,也可選修MOOCs相關課程或參與本中心辦理之相關知能研習。

為維護師生之權益,於方案中也規範方案終止與爭議處理機制。若學生覺得參與此學習型獎勵方案與期望不符或遇困難,可以向本中心提出方案終止,這是學生對於學習的自主與選擇權,如同大學課堂中的期中退選。若老師評估學生學習狀況不佳,亦可提出方案終止,就像課堂中老師具有「當」學生之權利。若在方案進行過程中,有任何困難皆可向教師或者本中心反應,如遇情事重大招致損害其權益或利益者,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處理辦法辦理。

為師為範,明日良師

教育是師大的核心特質,學習是一切的出發點,本方案之訂定乃以學習為主要精神,使學生能在教師之指導下適性及深化學習,配合本校於跨域整合、為師為範之定位,也期許學生透過這樣的深度學習,可以從今日吸收的養分中的學習,成為明日在各界造福人群的良師。

欲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徒制」學生學習獎勵方案、表單及流程等請見 師徒制學生學習獎勵方案

回上一頁